落手三太公

杂食嗑学家-全方位产出-每一次爱得都很真

【poi/rf甜饼】Love Changes You and Me(现代AU)01

这是一个包含rf和shoot的au,但两对cp独立阅读毫无影响,戳文末tag查看连载❤️

另:我是在产粮自救,少年人你们看了511么,说实话后援小队我还挺喜欢的,有点暖有点甜,不过rf全篇没戏就算了,说好的羁绊呢?

以下正文:


01

“宝贝儿最近又瘦了,John,你在给它节食么?”

兽医Shaw的声音从客厅直达洗手间。

Reese对着镜子小心刮着下巴上的泡沫,忍住了翻白眼的冲动。

他一点都不想要一个只是为了狗才和他成为朋友的朋友。

衬衫和西装都烫过了,整齐熨贴地挂在衣柜里,现在需要做的只是按部就班地穿好它们,然后收拾收拾头发。

“不得不说,你这样还是挺能见人的。”黑发女兽医快速的眨几下眼睛。Reese姑且把这当作是这个第二轴人格障碍患者的赞美。

“所以为什么?Root很闲么?”不然干嘛突然想给他介绍对象。

他此前一直和那个棕色头发的女主编不大对路,Shaw也是。可惜世事变迁,谁能料到哪天你和你的朋友一起讨厌的人变成你朋友的老婆了呢?

“你知道的,准备结婚的女人总会突然对这种事情热心起来。”

他很努力地想忽略掉对方掩藏在嫌弃语气里恋爱的酸臭味。

忽略失败。

地点定在街角的咖啡厅。Reese搬来这里大概一个月了,每次路过从没想要进去——看起来那里不卖甜甜圈。

“大错特错!”

Shaw总是能在吃的问题上表现出和对Bear一样令人发指的热情:“那家有甜甜圈卖,而且不容错过,我喜欢巧克力的。”

那可是他的狗。

Reese默默盯着Shaw逗弄Bear,一人一狗走在他前面,旁若无人地亲昵。

“所以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你不该介绍一下么。”

“很难说。”

“很难说?”

“Root说他很注重隐私。”

暗自撇了一下嘴角,Reese很怀疑相亲这件事和隐私的兼容性。这听起来可不怎么像良民的做派,除非对方家财万贯——有钱人总喜欢隐瞒自己有钱的事实。

“他知道我的职业?”

“你是指不稳定的稿费?”

“...”

他一向很喜欢他的工作,而且他觉得也有很多人喜欢他那篇Man-in-suit的连载。

Shaw回头冲他做了个投降的表情。

“我猜Root说你是自由撰稿人。”

“那么他的呢?”

“什么?”

“对方的职业?”

女性兽医角色耐心余额显示不足,事实上她果断地停下了脚步,偏头盯着Reese,也许是瞪视:“你大可以自己问他。另外Bear我牵走了,晚上在我家,没得商量。”

难道婚姻不是为了让这种人能温柔一点而存在的么?

高个子西装男第二次撇撇嘴角,然后推开咖啡厅的门走了进去。

又然后他花了几秒钟意识到Shaw没有告诉他任何关于如何认出他的相亲对象的方法。
看看在座的各位谁比较注重隐私?他又不是什么观察力逆天的特工。

咖啡厅里当然咖啡香气浓郁,干净的落地窗和柜台一角上摆着的新鲜花朵让人好感倍增。Reese在靠里边一点的玻璃柜后边看见了一打颜色不同的甜甜圈,哦,或许他还能给Bear来点狗狗丹麦酥。

不不不,干正事。

挑着眉毛任由视线在厅里逛了一圈,从撅嘴冲丈夫撒娇的老太太到领着孩子吃甜点的女白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然后Reese的目光就轻巧地落在了靠窗一张桌子边坐着的三件套先生身上。

...

上帝啊,告诉他那不是Harold Finch。

如果问起John Reese一辈子干过的蠢事之最,他的老友Fusco可能会悄悄附耳告诉你一个令人心碎的暗恋故事。

Harold Finch。

是的,他们高中班上成绩最好的优秀学生。在男孩永远扯着汗湿的T恤女孩老想花枝招展的时候,他就开始规规矩矩地穿三件套了。

一个可怕而古怪的习惯。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个人在高中受欢迎的程度很大一部分取决于他是否积极参与社交,是否朋友成群,且他至少得在行某项体育运动。这些对篮球队长John Reese来说都不算难事。

可惜他喜欢上了一个在这些方面都非常特立独行的人——事实上Harold Finch几乎不参与集体活动(除了某几次辩论,涉及人工智能什么的,Reese记不大清楚,因为他全程的注意力都在另外一些地方),不过John Reese的条件得天独厚,他是Finch西语课的同桌。

虽然他时常怀疑他最大的敌人是那些纸页发黄的初版书。

如果你继续向Fusco打听,就能知道令人沮丧的结局——Reese几乎没怎么跟Finch讲上话,借橡皮擦这种不算。

Fusco对宣扬这件事乐此不疲,他甚至向他的儿子Lee灌输诸如你的John叔叔注孤生之类的思想。

Reese只抱怨了一秒,然后就跌进了是否该上前打个招呼的漩涡。

再这么傻站着可能会吸引更多目光,于是他挑了一张视野不错的桌子先坐下,视野不错是指可以不那么明目张胆地偷看Harold Finch。

论时隔多年再次见到你的高中暗恋对象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Harold Finch还是穿着齐整的三件套,眼镜片后面玻璃珠子一样的湖蓝色和少年时如出一辙。虽然脸上平添许多岁月的痕迹,但圆脸和蓬松的浅棕色头发丝毫未变。

对方时不时地看看表,像是在等人。

虽然不想承认,但Reese很想知道他在等谁,事实上他大概已经把这次来咖啡厅的真正目的忘了个干净。这在以后被证实为可能是他这辈子干过第二蠢的事。

“您的煎绿茶。”

Finch冲服务生礼貌地点头道谢,从糖罐子里夹了一颗方糖丢进去,有琥珀色的波纹荡开来,然后他夹起了第二颗。

Harold Finch从不刻意打扮自己。这句话的另一重意思可以理解为他平时的三件套就足够规格应付大部分档次的社交场合了——虽然他不常社交。

“Harry,你得出去走走,认识些新朋友什么的。”

Ms.Groves,哦不,现在应该就快是Mrs.Shaw,非常明显地实践了爱情改变人这一理论。昔日每天黑他电脑十多次不停手的反社会黑客,转眼间就变成了一个会为朋友牵线搭桥的温柔姑娘——从某种程度上说他很替她感到欣慰。

前提条件是这次相亲不是她的又一次恶作剧。

Finch第三次低头看表,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三十分钟,再像样的理由现在大概也难博得他的同情了。于是他掏出手机拨通Root的电话。

直到旁边有人推了推Reese他才注意到放在桌子上不断震动的手机。

来电显示是Shaw。

...他是不是忘了什么事情。

不过还没等他想清楚他到底忘了什么,不远处座位上的Finch看起来已经要起身离开咖啡厅。三件套先生不紧不慢地掏钞票,收拾带着的一本厚书,然后站起身向门这边走过来。

照理说Reese的心跳不该这么快的。他慌乱间想了想有什么能在此时此刻让自己显得像个正常人的事情,接着醍醐灌顶般摁下了接通键。

“John Reese,你诚心不让我好过是不是?”Shaw的声音听起来和她不耐烦某只不听话的宠物后想直接给它来一针全麻时一个样。

“可你也没告诉我怎么认出对方不是?”

“一共那么大点地方,你就不能看看谁像在等人么?”

可惜高个子已经悄悄跟着另一个小个子走出咖啡厅了。

“替我谢谢Root,不过现在我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John!”

Reese挂断了女兽医的电话。

既然Root会把见面地点定在这儿,就证明Harold Finch应该住的也不远。至少按照那位属性是黑科技小能手的主编的强迫症,很有可能她选的是一个和他俩的住址距离相等的地方。

看来他无意之间选的房子潜在价值意外的高。

秋天让街道两边的橡树变成了鲜亮的红褐色,走在前面的小个子脚步不很灵便的样子,他的脖子亦然。Reese看他夹着本书一瘸一拐走路的样子出神。

要是当年他能勇敢点,也许现在他就能站在Harold身边陪他这样在街道上散步了。

停,这么说太言情。

Reese的脑海里溜了一圈封面各异的爱情小说,禁不住又撇了撇嘴角。

他以前还给某本大热的纯爱小说写过推荐——为钱码字,憋的难受。真爱就该像他笔下的人一样,把生死置之度外夸张了点,但至少三观贴合,融为一体。【1】

正当他思绪纷飞地想着纽约膝盖侠的故事时,飞驰而过的摩托车拦住了他的脚步,这是一个红绿灯,准确的说,这是一个眼熟的路口。

微风送来几片落叶,Reese慢慢睁大眼睛,看着Finch不紧不慢地拾级而上,打开自己家门旁边的另一扇门——他们住在同一幢赤褐色砂石公寓里。

哦,一个惊喜的巧合?!他又有点喜欢上爱情故事了。

“可怜的Sameen,看来今天你只能听我的吃泰国菜了,我早告诉过你按照这种安排John绝对没法和Harry搭上话。”

“我真的不懂,John难道看不出来只有Harold在等人么?”

“相信我亲爱的,爱情使人盲。”

兔子拖鞋挂在脚上的女主编笑着露出了白牙,看来和她的伴侣打这个赌是个正确的决定。虽然她认可John和Sameen建立在狗狗Bear上的“畸形”友谊,但如果能用Harry让自己和Johnny boy的关系更融洽,何乐而不为?

再说,她爱Harry,姻缘难测,大概没有什么能好过John Reese这颗痴情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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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鱼导还是谁说过我忘了——rf是一体的。
还是那句话:说好的羁绊呢?难道我只能从老李坚持不懈找冯七舔点儿糖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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